探讨早期城市兴起的类型,"市"与"城"的关系

如题所述

  早期城市兴起的类型,"市"与"城"的关系

  一、有城无市

  人类生活在游猎采集阶段,不能定居,没有城,也没有市。进入农业生产阶段后,开始定居。出于防御的需要,氏族在聚落四周用土(或木,或石)建起障碍性建筑物,这是最初的城。防御的对象来自社会与自然两个方面。自然方面是防御野兽的袭击和洪水的流入。社会方面是防御其他氏族为了抢夺本氏族的财富与资源而实行的攻击。防御是城的基本职能。《墨子·七患》:“城者,所以自守也。”自守的办法先是沿聚居地四周挖出难以 越的壕沟,将挖沟取出的土堆在沟边,成为沿沟的垣。有的在垣上树以竹、木,成为栏栅。随着战斗的需要与技术的进步,垣越来越高,土由堆积变成夯筑,成为墙体。这是最早的城墙。墙是城的实体。从此之后,无墙不成城。

  这种因防御而兴起的城,与人类的生产力水平、生存条件及财富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城是取土、运土工具和夯筑技术得到初步发展后的产物。1991年考古发现(后续发掘至2002年)的湖南澧县车溪乡南岳村城头岵古城,据测定,其建成年代距今约4600-4700年(另有资料说,该城先后修建4次。第一次距今6000年以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建筑。城内面积0。076平方公里,墙体厚实。从设计到施工看,筑城技术已比较成熟。据此推测,城起源于此前的若干年。果然,时隔不乆,在河南省郑州市西山发现了新石器中其徧晚的古城墙遗址,城内面积0。03平方公里。其建成年代距今约4800-5300年。,在城头岵古城出现之后,进入了大批筑城的阶段。现在已经发现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古城遗址多个。其时为早期父系氏族社会阶段(酋邦阶段)。

  此时城内的生产基本上是农业(上述澧县古城址内有稻田),也有生产陶、木、石器具的手工业(澧县古城中心位置上有8座陶窰)。城内住着单一的氏族(或氏族部落。下同)。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所有财产为氏族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这样,氏族内部不会有产品交换。氏族间可能发生某种产品进行的互换,但那是个别的,偶然的,间歇性的,不可能形成市。

  在氏族社会的后期,由于石木工具的改进,铜工具的使用,生产经验的积累,产生了剩余产品;加上人口增多,氏族演变为家族,家族中出现没有独立生产与财产的“家庭”。于是产品部分统一消费,部分分配(取平均分配原则)给“家庭”,由各家自主消费。由于所有财产和产品归家族公有,由于归各家自主消费的产品彼此完全相同和仅够自身需要,既没有剩余物,也没有同一家族内其他“家庭”所无之物。在这种生产与分配结构中,住在同一城中的家族成员,没有交换产品的可能和必要。远古城址中都没有发现市的痕迹。此时只有城,还没有市。城的兴起与市没有关系。这种有城无市的城只能称为“城”,不能称为“城市”。

  二、城中有市

  “市”萌芽于龙山文化至夏朝。夏朝的起迄年份现在还讲不确切,根据多种信息作出的估计,大约是公元前2070年至公元前1600年。这是由石器时代向青铜时代转变的时期,由氏族社会向家族社会转变的时期,是家庭、私有财产、贫富分化、阶级和国家形成的时期。在家族成为社会经济基本组织的条件下,家族中各个家庭有了半独立或半自主的生产。在家庭消费的生活资料中,来源于公共分配的部分所占的比重趋于减小,由家庭自己生产的部分则越来越大,家庭对自己生产的物品有支配权。家族和家庭可以成为交换主体。不同家族与家庭生产的和占有的物品出现差异,一个家族、家庭多余之物,或许是另一个家族、家庭所缺少的。这使得它们之间通过交换调剂有无成为可能,且有必要。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由此产生。

  最早的交换是有无互补。常见的是“抱布贸丝”式的物物交换。这是产品的交换。交换的地点与时间是约定俗成的:各家成员经常相遇的地点与时间。在许多地方,城中居民聚居区(闾、里、坊)几乎都有水井(故有“闾井”一词。北京等地的“胡同”,是蒙语中“井”的发音),各户都从井中取水,且取水都有生活习惯所形成的固定时间。井旁便成为居民经常见面的地方,也自然地成为交换物品之地。各户到井中取水的时间自然地成为交换物品的时间。《易·系辞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颜师古注曰:“古未有市,若朝聚井汲,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曰市井。”市与井便联系在一起。“市井”、“闾肆”诸词反映了城中“市”的出现与形成过程。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家庭私有权的扩大,家族、家庭间交换的次数,交换物品的种类与数量,以及交换的对象,都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展,交换的形式变得复杂多样,交换过程中人和物的中介应运而生。人的中介就是物品交换的中间人。物的中介就是等价物。最初的中间人都是兼业。最初的等价物由当地大多数家庭需要,因而能随时交换出去的一般商品充当。随着交换的发展,中间人逐渐地蜕变为独立的商人。等价物逐渐固定到几种物品上,如本地多数家庭使用的生产工具(如纺轮,钱,刀等)与生活用品(如刀,布帛,产于遥远的南海、经过多个氏族转辗交换才到达长江与黄河地区的、作装饰品用的学贝等)。通过无数次交换,它们被人们在实践中选择为一般等价物,从一般商品蜕变为特殊的商品,即货币。商人和货币产生之后,使产品交换进入商品交换阶段,产生了商业这个产业和商人这个阶层。这个产业的载体和这个阶层固定的活动地方便是“市”,也就是市区域市场。

  上述事实表明,“城”与“市”是产生于不同历史阶段的两个不同的事物。它们的职能不同,内含不同。《说文》:“城,以盛民地”。“市,买卖之所也。” 自城中有了市区,盛民之地与买卖之所结合为一,成为城市。城市由此诞生。“城市”是由“城”与“市”这两个事物、两个功能要素结合为一的产物。“城”与“市”这两个分别使用的单词连用为“城市”这个复合词,从现存的文献看,首先出现在战国时期。《韩非子·爱臣》:“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语言中的词落后于现实。文字中的词又落后于语言。据此推测,城市的出现当在战国之前。事实正是这样的。

  市出现在距今4100年前后,晚于城的出现约1000年。从社会形态发展进程言,城形成于氏族社会阶段,市出现家族社会阶段。它们是两个不同历史阶段、两种不同社会形态的产物。许多人不了解“城”、“市”、“城市”的区别,或将城的出现误为城市的出现,或将市与城市混为一谈,弄出了不少的错误。上海世愽馆中国馆将城头岵古城称为“中国最早的城市”,即是一例。

  随着城与市的结合,城市逐渐作为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流传下来,并逐渐制度化。这一过程从夏代开始,至汉代中期结束。这个时期城市制度的内涵与特点主要是:

  1.为了交换的方便和便于管理,执政者在城中或紧靠城门的地方,划出一块地盘作为交换商品的地方,并在这个地方的四周修筑墙垣,将它围起来,以便与普通居民的住所(闾、坊)隔绝。这块特殊地方被称为“市”(市区)。“市有垣”,从而有门供交易者出入。门有开关的时间,并设定相应的开市制度(如一日一市,一日二市,一日三市等)和禁市(含夜禁)制度。这就是说,用一个大的墙垣围起来的区域叫“城”。这个大墙垣将城与乡分隔开。在城里,又筑一个小的墙垣将商品交易的区域围起来,这就是“市”。就有独立的墙垣而言,它是城中之城。在功能和空间上,这个小墙垣(市垣)将交易区与非交易区隔开,或者说,它将城隔成市区与非市区两个部分。非市区又分为行政区与居民区两个部分。这样,城市实际上分为三个部分:行政(官府)区。包括政府部门(含军队)所在地,有关人员(国王、诸侯、卿大夫等)的居住地与祭祀地(“祖”与“社”,宗庙与朝寝)。在职能上,这是城的主体;生产与生活区(坊、闾、里)。生产事业包括农业和手工业。城市居民中主要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在空间上,这个域区占城的大部分;商品交换区,曰市。简言之,官府是行政区,坊是生产与生活区,市是交换区。此时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国家进行统治的行政据点与军事据点。“市”只是城中的一个用墙垣围起来的(与其他部分隔绝开来的)、专用于交换商品的区域,它是为“城”的主体部分服务的,是城的次要部分或附属物。《周礼。考工记》记载的西周都城丰镐是“前朝后市”,后来成了都城设计的圭臬。

  2.政府设立专门管理市的“司市”(“市之长”)。《周礼。司市》记载,都城这类大城中,一日三市,各有主要入市者:“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司市管理市场担负“平市”、“均市”、“止讼、“去盗”、“除诈”等职能。商人在市里经商要向市场管理机构筑物申报市籍。有市藉的人被称为“市人”或“市民”。“市人”是专门从事市场活动的人,他们从事的行业被称为商业,实际上包含商业和为市场生产商品、且在市场内活动的手工业。这种“大商业”概念带来“大商人”概念:“商人”一词实际上包含商业经营者和手工业者。“市”由此成为工商业和工商业者活动场所的代名词。《周礼。考工记》

  3.城市居民的主体是国王(皇帝)、王(皇)室、诸侯、贵族、官僚、军将,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人口(如吏役、士兵、奴婢等等)。此外,大量的是平民。平民按职业分为士、农、工、商(四民)。他们在城市社会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当时是等级制度社会,士居四民之首,在城市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商居四民之末,市人社会地位低下。

  4.自“城”中有了“市”,城市便不仅是战争防御工程和行政中心,具有军事和政治的功能;而且成了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集中之地,具有经济的的功能;随之而来的成了教育与文化活动的中心,具有文化的功能。因此,城中产业门类多于农村,谋生机会也多于农村。加上城中有城墙作防御物,又有国家机构,居民有安全感,于是人们(主要是士和丧失土地的农民)向城市迁移,开始了“城市化”进程。其结果是出现以人口多为特征的大城市。

  5.由于城市造成新的职业,城里居民从事的职业比农村复杂,群体、阶层、利益与观念由此多元;由于城市里产生新的社会力量,各类社会精英集中于此,且接触与交流频繁;由于城市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技术,新的观念、语言和新的需要,新的社会风尚、新的价值观念几乎都是在城市中诞生的。城市从而成为制度创新的主角。城市的文明因此领先于农村,并逐渐地将文明辐射到农村。城市,特别是国都所在的城市,往往成为一个时代文明的标志。这样,在技术上,文化上,城市带动乡村。

  6.大凡以农业为主要生产事业的家族,在其聚居地都有城。一个家族(或家族部落,家族联盟。下同)即一国。《说文》:“国,邦也。从囗,从或。”囗即围字,为有疆界的地区。囗象形城墙。或即域字,封疆之界谓之域。 “国”即城邑。由于城是家族基本的防御工事,当一个家族战胜另一个家族之后,为了削弱战败家族的防御能力,便毁其城。其后果是二:一是产生有城的家族(胜利者,统治者)和无城的家族(失败者,臣服者)。前者住在城(大邑)内,称为“国人”、“市人”。后者住在没有城的地方(“小邑”),称郊或野。住在郊、野的人,被国人称之为“郊人”、“野人”。《孟子·万章下》:“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于是有了城与乡、国与野的区别,城墙成了区分人群的分界物。二是被毁城的家族聚居地内原有的交易场所(市),因居民生活需要,得以保留下来。这就是最初的乡市。在城市制度化与统一化过程中,有城才有市,无城便无市。而县治、郡治、国都才筑城,县以下不筑城。故县以下没有市的设置。但县以下有商品交换和经常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县以下的这种市场与城中之市不同的是:没有市垣,没有开市时间,没有市长管理。于是市有了城市与乡市的区别,同时也就有了城市与乡市之间的商品交流,即城乡贸易。

  7.随着人口增加和城区的扩大,城的形制发生变化,从一层发展为里外两层,里层的叫城,外层的叫郭。行政区(在都城包括宫殿区)、行政者和士在城区。农民和在“市”区活动的工商业者在郭城。无论在空间(地理位置)上,还是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市和市人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

  西周末年以后,家族制度趋于瓦解,家庭(个体)经济取而代之,阶层分化很快,奴婢主势力增长。在奴婢主社会经济形态下,部分人的人身和大量物品成为商品。因此,商品交换的规模越来越大,贵重的地方特产四海流通,奢侈品交易越来越多,城市(特别是在大城市)之间出现了远距离贩运贸易。秦统一中国,使这种贸易获得空前的发展。

  与此同时,秦始皇于始皇三十二年(前215)下令毁天下城郭。刘邦建立汉朝后,看到无城墙可守是秦军失败的原因之一,于高祖六年下令“天下县邑城”。县以上的治所一般均须筑城。(这次一毁一修,说明在那个历史阶段,城是不能没有的)因秦将旧城毁坏殆尽,这次几乎是全国性新修城墙。秦以前的修城是在诸侯林立、各自为政的情况下进行的,难以统一。汉初的这次修城是在全国统一后的第一次修城,可以贯彻统一的规制,规制的主要特征就是以官府区、坊、市三区分置。坊市制不仅模式化了,而且全国统一化。

  夏、商、周时期市与城市的出现,是交换形态由产品(实物)交换阶段进入商品交换或商品货币关系阶段的标志。春秋战国秦汉坊市制的形成,则是商品货币关系制度化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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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7
市是指市场,集市,是周边一块区域物资交换的地方,是功能性的所在;
城是指城墙,城池,是一个城市的防御系统,也是最具代表性的象征。
到了现代,城和市的概念合而为一了,所以就变成“城市”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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