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清末新政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

如题所述

1、编练“新军”

编练“新军”是清政府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8月29日,清政府下谕全国停止武科科举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在全国展开。

为了在全国推行编练新军计划,清政府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12月4日设立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清政府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各省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

2、倡导商业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部,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了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如:《钦定大清商法》、《商会章程》、《铁路简明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矿务章程》、《公司注册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度支部颁布《清理财政明定办法六项》,负责统一各中央地方衙门收支、统筹外债借还、考核各省银号以及规定对各省越时造报财政之惩处。

在现代财政预算的组成上,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福州道御史赵炳麟奏请中央制定全国预算。最终,清廷于宣统二年(1910年)首次编制第一次全国预算。

3、教育改革

清政府推行新政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废科举,办学堂,派留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4日,清政府命令各省城书院改成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各县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2月5日,颁布学堂科举奖励章程,规定学堂毕业生考试后可得进士、举人、贡生等出身。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9月2日,光绪皇帝诏准袁世凯、张之洞奏请停止科举,兴办学堂的折子,下令“立停科举以广学校”,使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被最终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的脱钩。12月6日,清廷下谕设立学部,为专管全国学堂事务的机构。

4、改革官制

改革官制是清政府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包括“裁冗衙”、“裁吏役”、“停捐纳”,对统治机构作了一些改变。新政中,先后裁撤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河东河道总督,裁云南、湖北两省巡抚等,改设其他机构或归其他部门监管相关职务。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7月18日,宣布停止捐纳武职。同年9月4日裁奉天府尹,由巡抚兼管;裁奉天府丞,改为东三省学政。设巡警部。设学部,裁国子监。除裁并增设行政机构外,清政府还下令“停捐纳”、“裁陋规”、“定公费”。

5、考订法律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5月13日,清廷参酌各国法律,考订中外通行法律。中国法律现代化由此起步,几经反复,直至20世纪终结,尚未完成。不过,基本架构已在晚清新政时期奠定。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起,《奖励公司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律》等等先后出台。

影响最为深远的是三个总结性的大法:《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新刑律》《民律草案》,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奠定了牢固的基础。虽因辛亥革命爆发,《民律》已不及审议颁布施行,但20世纪上半叶的民国政府无不继承这三个大法。

6、筹蒙改制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在改革官制过程中,编纂官制大臣将京官编定复核,缮单进呈,后来上谕发布,宣布正式“理藩院著改为理藩部”。1907年清政府政务处大臣左绍佐、岑春煊等,奏请将热河、察哈尔、乌里雅苏台、库伦、科布多、阿尔泰等地“悉照内地改设行省”,以期加强边防。

清政府担心沙俄出面反对,在征询了各部大臣、各地将军、督抚的意见后,仅宣布废止从前关于蒙汉不得通婚的禁令,鼓励内地汉人到蒙古开荒;在蒙古增设卫生局、巡警队、学校、商品陈列所,举办所谓的“新政”。

扩展资料

就新政具体内容而言,新政与危机存在三种对应关系:

一、部分新政有利无弊,新政实施有利于危机的缓解,诸如裁汰撤并一些行政机构,司法改革,社会风俗改良。清政府将先前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这有利于更好地处理对外关系。

设立商部,班列外务部之后、其他各部之前,后来将工部并入,改称农工商部,这有利于协调、管理实业,适应近代企业的发展。裁撤河东河道总督,将其所管业务改归河南巡抚兼办;裁撤詹事府和通政使司;裁撤粤海关监督、淮安关监督,粤海关事务归两广总督管理,将云南、湖北与广东的总督与巡抚机构裁并,这些都是完全必要的,精简机构,有利于行政运作,也减少了冗员。

二、部分新政利弊参半,新政实施的同时引发了新的危机,如编练新军、教育改革。对于清政府来说,编练新军是完全必要的,编练的方式也是恰当的。但是,在编练过程中,引出了两大问题。

1、巨额军费的增加,到头来都转嫁到老百姓身上,或系增加烟酒税所得,或系增加田赋所得,这就极大地刺激了民间对政府的怨恨。

2、担负新军编练之责的袁世凯通过各种手段,在军队中培植亲信,灌输对其个人的忠诚,将新军变成他的亲军,变成其私人军队,尾大不掉。

这引起慈禧太后的疑忌,导致慈禧与其后的载沣等人百计削弱、打击袁世凯,到头来加大了袁世凯对皇室的离心力,最终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完全正确。

但学生在学堂里学的是新知识,接受的是新思想,特别是那批留学生,经东洋、西洋自由、民主、平等、博爱、法治的空气熏陶,回过头来,就觉得清政府专制、腐败,左右不顺眼,以至于相当多人走到了清政府的反面。

办学堂需要经费,聘教员需要经费,学校管理需要经费,购买书籍需要经费。先前的私塾,在办学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尚可维持,换了学校,则不行。这就引起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

三、部分新政的效果,利弊悬疑。主要是官制改革与预备立宪,取决于实施的时机与策略,实施得当则有利于缓解或化解危机,不当则刺激或加重危机。

慈禧与载沣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至少有四个环节很不妥当:

1、通过官制改革而收汉族重臣的权利。

2、皇族内阁的产生,不适当地强化满族权力,引起汉族大臣离心力。

3、对立宪派的处置失当。1909年至1910年,立宪派请愿活动持续升温,声势越来越大。这些请愿活动,涉及的人很多,得到相当多的督抚支持,具有相当广泛的民意基础,且没有什么过激行为。

清廷对此并没有加以适当的引导,先是拒绝,后是敷衍,最后辅以武力镇压。这样既丧尽民心,也丧尽绅心,将立宪派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

4、载沣对袁世凯的处置,优柔寡断,先惩后靠,全无章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末新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熊月之谈清末新政与危机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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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清末主要的改革内容如下:
 一、改革官制。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应帝国主义列强的要求,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为适应“新政”的需要,光绪二十九年着设商部(后来与工部合并,改为农工商部)、练兵处(后来与兵部合并,改为陆军部),光绪三十一年又增设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学部。在此期间,先后裁撤了河东道总督、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及詹事府(并入翰林院)、通政司等“冗衙”,并宣布裁汰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虚衔、封典、翎枝、贡监”等除外)、废除勒索性“陋规”、“供应”等。自隋唐以来传统的六部建置至此瓦解。

  二、改革经济。由前一年派往英国、法国、比利时、美国、日本考察的宗室亲贵载振任商部尚书,管理商、工、矿业和铁路。并制订商法,陆续公布了《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会简明章程》、《奖励公司章程》以及《矿务章程》、《试办银行章程》等。1905年,商部在北京设立劝工陈列所、高等实业学堂,开办户部银行。《奖励公司章程》后经修订,还公布了《奖给商勋章程》、《华商办理农工商实业爵赏章程及奖牌章程》等。提倡奖励实业,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保障工商业者权益和提高工商业者地位,促进了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大、中城市,新的“商绅”阶层开始崛起,他们不仅跻身于传统“士绅”的行列,而且有取代“士绅”地位之势。

  三、改革教育。主要包括“停科举”、“设学堂”和“奖游学”三项内容。光绪二十七年,清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大、中、小学堂;光绪二十八年,朝廷再次通令各省选派学生到东、西洋各国讲求专门学业,学成者回国给予任用。当时以留日学生最多,许多留学生在国外接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成为以后民主革命运动的重要力量。光绪二十九年,颁布学生章程。此时已实行了对各级学堂毕业生分别授予贡生、举人、进士等名衔的办法,而且规定按照科举考试制度通过会试的人必须入京师大学堂分门肄业。光绪三十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近代学制,为中国近现代教育体制奠定了基础。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宣布自翌年起废除科举考试制度。科举的废除加速了学堂建立的步伐。据学部统计,1904年全国学堂总数为4222所,学生9.2万人;1909年学堂总数猛增为5.2万所,学生达156万人。留学生人数也大幅度增长。一个不同于旧式文人和封建士大夫的新兴知识分子群体开始活跃于历史舞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他们或多或少接受了西学之后,在民族危难的刺激下,逐渐走向朝廷的对立面,成为清朝统治者所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

  四、改革军制,编练新军。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廷废除武科举。光绪二十九年,于北京成立练兵处,任命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又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领导各省编练新军。袁世凯统率的北洋六镇是最先成立的新军,清朝末年各省新军亦在此时开始形成。为培养新军官兵,光绪三十年,颁布《陆军学堂办法》,令各省建立武备学堂,各主要城市建立军事学堂,派遣留学生到国外学习军事。清廷的军事改革,有利于中国军事的近代化进程,但新军并没有起到维护清朝统治的作用,许多新军在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宣传鼓动下,投身反清革命,成为清王朝的掘墓人。

五、改革法律。光绪二十八年起,清廷参照西方各国法律,修改《大清律例》。光绪三十一年,清廷废除枭首、凌迟、黥面等酷刑。此外,还颁布了禁缠足、禁鸦片以及允许满汉通婚等法令。并开始编纂新法典。等等。
新政既没有起到加强清朝统治的效果,也远不足以使社会各阶级、阶层感到国家已有新的气象和起色。如果说当年光绪依靠康有为等掀起的戊戌维新运动在社会上层中曾经引起强烈的反响,那么以《辛丑条约》的巨大屈辱和沉重赔款负担为背景,相同内容的重演已经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效果了。赔款、练兵、新政所需的巨额“筹款”,足以抵消任何新政带来的些许希望。慈禧屈服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压力、依靠其支持以维持自己的统治,更是掩盖不了的事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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