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下水道反水,淹了楼下,该物业赔还是我家赔?
情况描述:
我家的楼共8层,
我家是7楼,昨天下午(傍晚的时候),我还没下班,8楼的放暖气水,结果水到我家的下水道里的时候就堵了,水从我家的卫生间的地漏里反了出来,把我家的地板、床、衣柜全都泡了,然后水又渗到了楼下,把楼下也给泡了,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现在楼下的不管8楼的放水,说水是从我家出来的,找我来赔,我该怎么办?
(前天下水就有要堵的迹象,找了物业来通,还要了15块钱,结果昨天又堵了,所以才有反水的现象,再就是到现在下水道还不是很通畅)
今天早上去找物业,物业说屋子内的下水道不归他们管..还让我愿意去哪告就去哪告!
如果我起诉的话,该起诉谁?物业对于房屋内的管道有没有维护的责任?我的物业费是正常交的,没有拖欠!
谢谢大家的帮助了!
对于第一位回答者的补充:
8楼是把水直接放到下水道里的,也有责任吗?
查清漏水情况再做判断:
楼上下水道返水、漏水,首先应明确状态。为了弄清情况,受损业主可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漏水原因及应如何修补作出鉴定。而且要看房子是否还在质保期内,一般新购房子的防水质保为5年,管道质保为2年。
1、如果房子漏水即非人为,又还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就得担起相应的责任,那么下水道反水就是物业赔。
2、如果不在质保期内可以通过邻里双方的协调,向楼下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八十条 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八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