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中要求某些物料需要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请问阴凉如何理解,我认为食品等工业的阴凉与药品的阴凉

是一个概念,但没找到证据,请高手指点。

  食品国标中只有部分对物质的贮存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温度要求,例如《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中,对于柠檬酸的贮存和运输中提出——“产品贮存在阴、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下,不应露天堆放。最佳贮存温度30度,相对湿度50%以下保存”。但是并不是所有GB都会提出具体的温度要求。

  那么不妨参考《中国药典》中的相关说明——
  《中国药典》2010年版“凡例”:
二十九、【贮藏】项下的规定,系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除矿物药应置干燥洁净处不作具体规定外,一般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系指2~10℃。
常温:系指10~30℃。
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未规定贮存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妨可将“阴凉”的温度看做低于20℃,以此进行相应的贮存或其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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