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作废的问题。

公司和甲方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目前已经供货完毕,经双方协商准备更改付款方式,但是甲方的合同原件找不到了,只有一份复印件,我方原件还在,甲方提出重新签订一份修改了付款方式的合同,日期仍按原合同签订日期写,请问原来的合同怎么作废,如果就是我单方销毁合同原件会不会留下风险?

两份合同如果内容完全一致(包括日期)的话,会认为是两份合同,而不是一份。为避免此种情况,可以在重签合同中备注一句:本合同是此笔交易的最终合同,替代其他任何合同版本。这样原来合同你销毁即可;即使不销毁也不会有什么风险。追问

原合同和改的合同只有付款方式一项不同,其它内容完全一致,可以采用上述方法麽?

追答

嗯,可以的。
举个例子:甲方和乙方进行了2次交易,每次都买了一台同样的设备,签订的2份合同一模一样。所以,即使内容一样也是2次交易。像你的情况,1次交易,2个不同的合同(仅付款方式不同),那么为避免理解成2次交易,只要在最终一份上注明情况即可,先前的合同都不做准可以销毁。没有什么风险的,如果再慎重一点,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原合同原件丢失的说明加公章。
另:对方应该不会主张2份合同的,那么他就要付2次款了,你也要再进行一次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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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3
可以补充协议,将原来的付款方式变更,补充协议注明其他条款按原合同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12-23
你们那个原来的合同不用销毁,在新合同上注明原合同废止就可以了。
以后万一有问题需要诉讼的话,在法庭上法官会问你现在的合同是怎么形成的。你们就可以拿出原来的合同来解释现在的合同是怎么形成的。这些都是证据,保留下来就可以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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