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有保交强险、商业险,不计免赔三者险20万,现对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怎么办?

如题所述

车友,对方在你方负全责的前提下,因你们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故对方将你和你方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我一直就认为,这是目前解决此类纠纷的最好的途径之一。为此对于你所提出来的相关问题,作答如下:
一是, 需要找律师吗?写答辩吗?
答:因为作为单责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案子,诉讼标的仅为3.4万左右,案情简单,此官司必输无疑,最终就是保险公司赔多,还是赔少的事儿。况且开庭时,保险公司的律师肯定也会出庭参与诉讼的,你方故无须聘请律师了。也不必再为此写答辩状,到时带上耳朵,出庭即可。
二是,保险会全额赔付吗?对方住院期间我没垫付钱。
答:按照你与你方的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通过法院判决的此赔款,保险公司是不会完全赔付的,因为每件案子的赔付都有3至5%的免赔率。如果是法院判决后实际赔款为30000元的话,可能你自己要自掏腰包1000元左右吧。
三是,对方把我车保全了保全费交了4W,如果判下来 这34000需要我垫付吗?如果我没钱垫付会怎么样。
答:作为你双险齐全的条件下,在通过法院判决后,受害者是可以凭着判决书,要求保险公司会将赔款可以直接打在受害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的,根本无需你来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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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04

用法律保护自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撞行人必定全责,除非有证据行人闯红灯。

现场勘查记录必需当事人签名才生效,因受伤不能签名,那就先治疗,等以后肯定要签字的。

事故认定: 首先,交警扣车,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双方笔录、车辆检测、有可能还有酒精检测。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视为同意,无论签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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