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财产保全是不是必须要房产证的

如题所述

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禁止出售、抵押);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如没有房产证但可以提供其他房屋信息线索的,如已经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者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到的其他房屋信息线索,则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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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07
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因此申请财产保全,还得需要提供房产证做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2
以下是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律师取证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
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到法院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原件(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4、被告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复印件;
是自然人的,到公安机关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函,复印件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原件
(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原件
(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3、起诉状,复印件

注:
1、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承担查封抵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2、递交保全资料 出具预交保全费通知书 ,保全组经审核后做出民事裁定书及保全财产期限告知书。
第3个回答  2018-05-18
不需要的,可以找担保公司。
第4个回答  2018-05-04
不用,车,存款都行,等值或超值的财产做担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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