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道路改造,强制要求沿街住户一户交一万元合理吗?

据河滨东路两侧住户介绍,去年9月河滨东路东企路到站前大道段改造工程正式实施。辖区所在的灵溪镇玉龙社区居委会派人上门,要求每户出资一万元。在相关收据单上看到,收款单位为灵溪镇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名目叫“道路改造出资款”。玉龙社区居委会副书记陈秋辉介绍,“这是道路改造出资,工程钱不够,叫居民出一点帮助造路。”

现在中国有很大的怪事情发生,最主要的是一些地区经常出台一些奇葩的政策,或者是征收一些奇葩的费用,而且这些当官的人往往还把这些事情说的冠冕堂皇,似乎自己在给老百姓谋福利一般,如此的官员早就应该全部撤职查办。中国政府出台很多利国利民的政策,但是一到地方就变味道,如果长此以往的话,对中国社会会造成危害。

我看到新闻里面出现一个叫人十分奇葩的事情,这件事情出现在浙江的一个地区,大致的内容是浙江苍南道路改造,强制要求沿街住户一户交一万元,我觉得这事情确实给人一种不可理解的感觉,因为我们知道道路建设是公共设施,不可能让居民进行集资,这样的事情在任何地方说也是不合理的事情。

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建设有法律法规,不能胡乱的收费,如果说一个道路要群众集资修,那么全国的道路都需要老百姓进行维护和集资吗?这是一个本身就不合理的事情,而且是一个十分霸道的做法,面对道路维修都要靠老百姓的地区,那么老百姓的生活稳定就出现大问题了,如此的做法更是令人不齿。

我们需要知道全国的经济发展离不开老百姓的努力,特别是工矿企业要缴纳税收,老百姓本身也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些税收汇聚起来就是国家的收入,然后中央政府和各个地区政府,要开始搞基础建设,满足民生要求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如果道路建设要老百姓掏钱,那么老百姓纳税的意义在哪里呢?

浙江发生的道路改造强制性收钱的事情,是完全不合理的行为,而且有一定的违法犯罪的责任。强制性收取老百姓的费用,这点本身就是一种不合理,因为道路改造本身收费不合理,再加上强制执行就更加不合理了,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相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看看这里面有没有贪污腐败的问题,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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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7
肯定不合理,道路施工是政府行为,国家财政在方面是有相应政策的,当地政府以镇财政紧张为借口,将道路改造的费用让局面均摊,这样的做法已经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而是已经涉嫌违法,最少也是公权私用的直接体现,如果居民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完全可以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毕竟道路施工并不在居民或者商户的义务范围之内,相信这些常识是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的,可当地政府依然胡作非为,也凸显了其淡薄的法律意识。

作为民众来说,面对政府的强权是没有任何应对策略的,政府修路让民众出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说不通的,因为道路完成改造以后,并不仅仅是市民收益,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必然会将其作为自己的政绩,如此一来就成为了民众掏钱政府收益,所以说沿街住户完全可以拒绝这种收费方式,这跟商铺的使用没有任何必然联系,如果住户资源捐款是可以另当别论的。

国家对道路施工的资金来源有着明确的要求,财政拨款方面,交通项目是专款专用的,即使是乡镇和社区道路的维修,也需要相应的财政进行款项的拨付,在这样的客观背景下,当地社区依然选择摊牌的形式筹集资金,已经有乱作为的嫌疑,如果不能及时改正这样的错误,当地住户完全可以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如果因此而影响了道路的使用,则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应对。

由此可见,基层政府在行政事务的处理上依然是乱象频出,尤其是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修缮,本来是有专项资金的,但基层政府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动用这部分资金,至于其幕后目的就不得而知了,所以在遇到类似政府要求的时候,完全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只要不是民众应该承担的费用,就应该有理有据的予以拒绝,这也是公民合法权益的强有力保障。
第2个回答  2017-04-07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修路的好处可谓是尽人皆知,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很重要得一点,修路是要花钱的。修路的钱该从哪里来这可是一个大问题。

近来一条新闻引起了网络热议,浙江苍南某道路进行改造,却要求每户出资一万元。收款单位为灵溪镇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名目叫“道路改造出资款”。对于这种手费是否合理的问题,广大网友议论纷纷。

可能,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修路是政府的事,这钱应该从财政里支出,这样的想法只能说是极端幼稚的,财政也是承载能力的,比如说文中的这条道路实际上是一条村镇道路,又是改造工程,只能由当地镇政府出资。可是这笔不小的费用很明显不是当地镇政府的财政实力可以一力承担的,这才有了向住户收费的事情发生。

其实收费并没有什么问题,按照国家的规定,是允许“集资修路”的。一般来说,如果道路纳入了政府而的规划之中,各级财政会负担一部分成本,但是还有一部分要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各社受益群众共同集资。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文中的河滨东路属于市政道路,此次改造并没有经过发改立项。按照计划,管网改造、供电下埋的费用由政府全包。路面改造部分政府出资20%,沿街两侧住户出资80%。

关键就在于这80%的费用如何收缴的问题。很多人对于强制收缴以及每户一万的标准不理解,认为政府不能强制。然而就是有了标准还有人不予执行,若是没有标准的话,估计更没有出钱的了。修路的款项如何能够收齐。

另一方面,文中的镇政府也没有强制,只不过对于不缴费的用户,对于其门前的道路直接不改造而已。但是总有些住户一方面又想享受便利,一方面却不想交钱,哪有这样的好事?
第3个回答  2017-04-07
利用财政资金修建道路,为老百姓提供便利,这难道不是政府应该履行的基本职业吗,这难道不是国家公民理应享受的权利吗?沿街商户显而易见都是纳税人,他们履行了纳税人义务,临到享受权利之时,却被告知要被强制交钱,这样的做法,简直荒天下之大谬。

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由国家财政拨款承担。当地政府借口财政资金紧张,强制沿街商户出资整治,根本就是无视国家相应法纪。不交前面路不给铺,店面围掉,简直就跟强盗流氓行径无异。

同时,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官僚情结在作祟。中国一向有人治的传统,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地方官享有极大的,甚至是左右百姓生死的权利。当我们已经建立了法治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官员领导阶层的思维却仍然没有转变过来,以至于像这样强制交钱的行为发生。依法治国的精神是以法律为准绳,这与人治之间有极大的区别。人是感情动物,人也是一种有私心的动物,人治会产生不公平,人治必然会导致个人权力的膨胀。这些官员的行为,无疑是人治的遗毒在作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基本做到了每一事件都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在这其中,领导阶层转变思维,转换领导、治理方式,是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树立公仆意识,将自己真正视为人民的公仆,这样的口号我们似乎已经提倡了很久,然而这件事提醒我们,思维的转变难而又难,并不是喊口号可以解决的。
第4个回答  2017-04-07
关于浙江苍南道路改造,强制要求沿街住户一户交一万元是否合理的问题,我有一下几点看法。

第一,改造道路是件有益于百姓与政府的事情,不是有句话说的好“要想富,先修路”一说嘛,宽广的道路是带动经济的必要条件之一,修路有利于经济发展。也有人说,有路必有福,有路必有胜,我想一个国家要是没有公路,那国家的经济就会瘫痪,因此公路与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第二,修路属于民生工程,这样人民对政府才更加肯定,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四通八达的道路,就像人身体里的血液一样,可以到处流淌,平坦的道路也方便人们的出行。公路是公益性最强的公共基础设施,属于最为典型的公共物品,是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第三,修建公路有利于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它的出现也会拉动其它经济,交通发达了,可以减少运输时间,用节省下来的时间去创造其它经济,也可以刺激餐饮业的发展。除此之外,当修建好公路后也可以优化当地环境,可以更好的实行绿化措施。

第四,当然修建公路也有它的困难之处,比如说,国家财政拨款不到位,贪污腐败现象严重,或者是有些用户不愿意出钱,或者有人为更大的利益而去做一些豆腐渣工程。

总而言之,修路是件利国利民的事情,修好路,经济自然会有所增长,要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再回头来看,强制街住户一户交一万元是否合理的问题,虽然不尽人情但是他要求的是沿街住户交钱,并没有要求里面的住户缴纳费用,我认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是合理的。至于交纳多少?则要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假若当地人均收入较低,而政府要求一户一万元有些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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