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奖金怎么扣税

今年的奖金发放了,可会计说要和工资合并后在按照个税方法扣除,到底应该怎么扣,会计说去年的关于奖金除以12的那个办法不能用了,是这样的吗?工资和奖金要加在一起算个税吗?
加在一起算不是要交的更多了。。。本来一年的奖金肯定比2000多,再加工资,就更多了。连比例也高不少,我这个单位的工资才1300左右,奖金也就3000~6000左右,要照那么算,半个月工资就泡汤了。。。 我想问一下第一个回答者,您的回答是参照哪个法规,是最新法规吗?审计说去年的那个除12的办法没有了,是这回事吗?

你好,年终奖不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年终奖金额/12=A,用数字A与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进行比对,选择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举例子,年终奖金额为15,000元:
15000/12=1250元,以此判断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
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10%-25=1475元。

细节到具体问题可以直接聊天切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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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8
你们会计可能是把年终一次性奖金和12月双薪搞混了吧,现在12月双薪是废止了,原来是按13个月发放,现在只能按12月一个月发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含税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为: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二、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第一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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