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01年10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商品售价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

甲企业2001年10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商品售价2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开出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6%。2004年4月1日,乙企业由于周转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票款,经双方协商,乙企业重新签发6个月期的不带息商业汇票,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甲企业2002年10月1日收到款项。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内容,编制甲企业相关的会计分录。

2001年10月1日:
借:应收票据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2001年10月至2002年3月,每个月末确认应收票据利息=234000×6%×1/12=117
借:应收票据 117
贷:财务费用 117
2002年10月1日收到款项=234000+117×6=234702
借:银行存款 234702
贷:应收票据 234702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