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出现失误要赔偿公司吗?

我一个朋友自2008年7月到一私人公司做会计工作,但当时她并未取得会计资格证,直到09年9月份才拿到会计证。公司规模很小,除了车间工人外就她和老板以及老板母亲三个办公室人员,其间办公室也曾再招过人,但都没坚持几天。公司各项工作分配不明确,一开始她就记账接打电话收发传真,后来下计划发货等工作交给她做。我朋友也比较能干,各项账目都帮他理得很清楚,其他事情也安排的井条有序。在她接手之前公司的帐乱作一团,连老板自己都理不清,所以之后老板几乎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给她了。她每天早上七点半到公司,一直要忙到吃中饭,中饭后还要继续忙,而老板和老板母亲则安然的跑去午休了,有时候她偶尔能休息会儿但很快就会被老板叫起来,下午一般要忙到车间工人下班后她才结束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上要到六点钟。发展到最后老板什么事都不管了,有人打手机找他也要她来接。另外公司很少让员工周末休息,而且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五一国庆等节假日也就放一天假。09年8月她怀孕了,但还坚持上班,到12月初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老板说明回家休息了。可就在这之前几天,由于手头上工作太多,她发的一个传真有失误,造成公司那批货有损失,大概1万元。老板一点不念旧情,打电话要求她赔偿公司损失,但公司自始至终并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与其他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内也没有任何规章制度。请问这种情况下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看到老板这么无情,所以一开始没这么理会他,但后来老板母亲几次打电话骚扰她。请问如果公司起诉她的话,是不是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另外她已有五个月身孕,现已回老家养胎,老板母亲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她在市区的住址,发信息威胁她说如果不回去解决问题就找人“请她”回去,搞的她整天提心掉胆的。请问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衷心感谢各位高人不吝赐教,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出现失误是要赔偿公司的。员工过失造成公司损失是否应该赔偿与是否签订合同无关,这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法律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公司处于试用期,公司还没有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结果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个人的失误而给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让企业发展陷入了困境里,这时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一)、用人单位应制定规章制度;(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或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三)、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四)、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比如货物的损毁、客人的索赔,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预计的利润。(五)、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员工明知货物验货不通过而予以放行或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而普通员工即可以发现的瑕疵作为一个专业的员工却没有发现即可认定为重大过失。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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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7
未签订保险合同,可以先到劳动局要求劳动监察不但可以要求索赔(社会保险)还可以针对妊娠期超负荷工作及生育保险方面要求补偿,针对工作失误问题,未签订相关合同无具体规定款可根据国家统一的劳动合同进行办理,如有涉及到威胁,建议报警!针对你朋友这种情况建议她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因为如果从劳动局这边的话耽误时间比较长,而走法院的话比较快,也比较安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说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双倍工资赔偿的事实依据,但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否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事实劳动关系。
所以,不能因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判定失误员工对于公司的损失免责。
2、但是不能要求该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应按照过错原则来要求该员工承担相应部分赔偿责任才是合法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10-01-26
不用害怕,如果威胁你可以报警,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倒是你可以找企业要求赔偿的。
第4个回答  2019-10-18
1、未签订劳动合同,假如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赔偿;
2、如果你的公司不能举证你把图纸弄丢并造成公司损失的话,你无需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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