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离婚协议书是这样写的“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儿子。父母享有居住权”。但现在房子并没有过户到我的名下。我爸爸现在再婚了。所以我想要把房屋过户到我名下。 我该怎么做?
想问问,
1:如果要过户到我名下的话。如果我爸爸不同意怎么办? 他有居住权,我有所有权。
2:房屋的地契还在我爸爸手里。他不同意是不是我就无法将房屋过户到我的名下?
3:那到底我的所有权包含什么呢?
4:过户到我名下后我爸爸还具有此房屋的居住权吗?
请各位帮帮忙了! 十分感激!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房屋的产权代表着个人拥有这个房子,是房屋的所有人。房屋的使用权代表只是一种使用权,也就说个人拥有使用它的权力,但并不代表拥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