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毕业进入一家国企的,于2012年7月自动离职,公司于2012年12月下文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至今我没有找过下个单位(自己做生意),现有如下问题:
1、我的人事档案原来一直存放在公司(省直单位有管理档案的权限),现这几年没有管它,里面是不是有空白,如何填补,如果调出,如何操作?是调入区人才市场还是市人才市场?
2、公积金如何处理,能否取出?。
3、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不知是否被销户,该如何处理,具体如何操作,中间有停缴部分是否需要补交?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1、由于你当时毕业时已经到一大型国企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那么你的档案已经由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这四年的档案不会有记录的缺失,因为你在这四年内是自己创业,并没有找到新的单位,重新就业。
2、公积金处理有两种情况
(1)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
(2)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
3、辞职之后职工医保和养老保险就中断了。补交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转移关系,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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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社保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办理手续类似。人事档案可以转移到新公司或者人事代理中心保管。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公积金不可以跨地区转移)。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你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你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你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你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你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你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你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从公司离职后档案不能自己带走。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或被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转递档案应只能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就会变成死档,影响今后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