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刚开始实习,因为跟的是主任,可能是因为主任业务比较忙的原因,有一个劳动争议仲裁的案子,主任想让我一个人带着当事人去开仲裁庭,不知道依实习律师的相关规定或者说是实务中的通行做法,我到底能不能一个人单独带着当事人去参加仲裁庭呢?上了仲裁庭是可以允许发言呢?(我是在长沙)希望前辈们不吝指教 !
说明:我查了这边的实习律师的书面规定,都是说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和代理意见”等等。。。。但是,我在网上又看了一些实习前辈写的实习日志,说他的师傅让他单独去开庭了。。。是各地规定不同呢?还是打了擦边球?也或者是虽然有规定、但行内也有通行的做法???
你说的我感觉还是蛮有道理的,请问你在实习期时就是这样做的吗?
追答是的,北京的都是这样,其他一些地方听说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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