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宁房贷年龄期限可延长至80岁”的话题登上热搜,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的处理问题。下面我来结合是否有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意愿以及是否取得房产证这三种情形来聊一聊具体的处理方式。
具体的操作方式如下:
一、贷款人有继承人且继承人有继承意愿的处理方式。
房产作为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就需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由继承人承担剩下的房贷。贷款人离世后,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这种处理方式其实是最简单的,相当于办理过户手续,将房贷转移到继承人身上。
二、贷款人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没有继承意愿的处理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继承贷款人这栋房产的话,这个房子便与继承人没有任何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款和剩下的房贷。
放弃继承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因此如果选择放弃继承,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形式提出。
三、贷款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无力或不想继承的处理方式如下:
贷款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无力或不想继承时,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
银行起诉的话,会更愿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若无法偿还,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担保人的子女没有义务替其还款。银行的借贷及保证合同有效,另外也要分清担保责任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
其次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且有房产证的,银行则会将贷款人按揭贷款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并且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的,房屋则由开发商处置。因为开发商在贷款时往往一并作为担保责任关系的一方,即开发商需要为贷款人偿还银行贷款。
以上就是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的几种处理方式,具体的操作方式还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