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为6个月,不属于强检范围的压力表如精密压力表,可以适当延长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等用作安全防护监测用途的压力表,是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必须向当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为加强对压力表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或逾期未检的在用压力表,应停止使用,立即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为六个月。
三、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承担压力表强制检定工作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拓展资料
强制检定指的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及环境监测4 个方面列人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是必须出列入强制验定《目录》中的工作计量器具,并且是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所谓“直接用于”是指面对社会服务的,会引起利害冲突的那些计量器具,其获得的量值将直接在上述四个方面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