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啊!增值税当月认证次月抵扣怎么做账?

我这个账是本月转的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这个月有进项和销项,但是进项是当月认证次月抵扣,所以本月这个进项税就不能和销项税相抵。
但请问这个月这个增值税怎么做账务处理?
按含税价入账那下个月怎么抵??

本月先将认证的进项税记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

贷:应付账款

下月有了税务局的稽核比对结果后记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二) 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

如本月为多交增值税的,应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02
将进项税金放到其他应收款-待抵扣税金或应交税金-待抵扣税金都可以,我们单位就是这样做的,税务稽查时没有任何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01-02
进项不能抵扣,就按含税价入账吧。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本月先将认证的进项税记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
贷:应付账款
下月有了税务局的稽核比对结果后记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
记住一定先记入(待抵扣)科目,有了信息再转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发生做账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当然,一般为了省麻烦,最好不要不跨期。如果跨期了,自己记账记清楚,说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就不能按账上的进项税额填写了,而是实际认证的金额。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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