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你是全责,保险公司对这次的事故做出了事故鉴定定价,对方对于保险公司赔偿不满意正常保险公司去鉴定也只是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做出赔偿,不会站在你当事人的角度去看问题的啊,我个人认为对方只要不过分只要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多要个几百块就算了,比如你们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除了要修车以为还有出行不方便打的费等等一些小细节,这个是保险公司不报的假如对方要求苛刻狮子大开口那就不要理会直接跟对方打官司你让对方自己去起诉呀。
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事故受害方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在法律范围内需要你来的承担的,由保险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不满意,可以告你,然后由法院判决,如果还有另外支付的赔偿责任,也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进行赔偿的,所以你不用担心。
而且你也不用去,让他们自己折腾去,回头收到法院传票,让保险公司出面就搞定了。
没有这种说法,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现在非常成熟,保险公司当赔付,都是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不存在他满意不满意的问题,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让你再次赔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能可以拒绝。退一步说,即使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
保险公司对
误工费的赔付有一定标准,对方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他的误工费不满意,也不是不可以。
如果对方对误工费的赔付不满意,可以让对方直接起诉您和您的保险公司,实际上这样做对您来说是比较方便的一种解决方法。
这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派专人出庭,并且保险公司处理这类事情比您有经验得多,不必过于担心。
并且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需要对方提供合理的、必要的证据才可以支持,并不是对方要多少就一定能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