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子都是一件大事,因为高昂的房价,很多人一生也只买一套或者两套房子,所以买房的时候会更加小心些。但是如今的楼盘很少现房,一般要等到交房的时候,才能够看到房子的样子。但那个时候距离买房已经过去几年了,如果有问题的话,也很难讨要说法。高先生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的介绍是精装小跃层。但是在交房后却发现很多问题,比如二楼的小跃层上,人根本就站不起来,只有1米3的层高,跪着都很难把腰直起来。而且当时的合同约定是房子是精装,但是装修上很多东西并不合格。比如楼梯的螺丝可以徒手拆下,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钱花了却买到这样的房子,高先生跟其他业主肯定不愿意,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一、楼层高度不能低于2.1米。《住宅设计规范》对房子的层高有相关的规定,一般卧室的层高不能低于2.4米,净层高不能低于2.1米。做房子、做设计不是开发商想怎样就可以怎样,都是有相关的执行标准,不能乱来的。
二、小区楼房的设计不合理、不合法。一个要住人的房子,层高只有1.3米,这种设计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要说住人,连在房间里行走都是很磊的问题。而且这样的层高也违反了建筑规范,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开发商都是不占理的。
三、业主可通过法律权。买到这样的房子,业主肯定不会乐意,所以向当地的建筑局以及市场质量部门反应了问题。相关法律也有规定,当购房人认为房屋结构不合理时,可以重新要求检验,如果检验结果确实不合格,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