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探亲假是如何规定的?

如题所述

一、公务员探亲假规定
未婚公务员每年可享受20天的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已婚公务员若与配偶不在一个地方工作,则每年可享受30天的探望配偶的探亲假。探望父母的假期改为四年一次,且路程较远的公务员可适当增加路程假。具体假期安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应确保职工享受探亲假期间的原工资待遇。各地区应根据具体休假条例执行,大体规定相同。具体情况建议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二、法定节假日放假办法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
1.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清明节、端阳节、中秋节等。
2.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等。
3.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三、带薪年休假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条例规定如下:
1. 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 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特点,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病假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即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具体规定如下:
1.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医疗期为2个月至12个月。
2. 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五、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六、事假规定
根据《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具体规定如下:
1. 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
2. 假期规定如下: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七、探亲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为每四年一次,假期为20天。
2.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的假期为每年一次,假期为30天。
3. 探望父母的假期改为四年一次,且路程较远的公务员可适当增加路程假。
八、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具体规定如下:
1. 非国有企业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
2. 晚婚的定义: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九、丧假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十、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具体规定如下:
1. 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
2. 产假的具体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