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摊面积的费用能退回吗

如题所述

这个说法的人估计有点跟不上时代了 我家广州市区省一级学区 楼下的空地规划了很久一直没动工 后来建了发现居然只建了一半的土地 另一半地下室的停车场 地面是绿化公园 后来听街道的说 是政府要求的 绿化率必须达到多少才给建设许可 国外没有分摊 难道国外的人都不活了?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公摊 就应该铲除。
取消公摊面积,对消费者来说没有半点好处,强烈建议不要取消。
现在这种制度,买房花的钱包括公摊面积的,虽然此面积不在家内,但花钱了,所以法律上规定公摊部分归业主。但一旦房子按实用面积卖,公摊的这部分顺理成章的就成了开发商或物业的了,他们会理所应当的用这些面积挣业主的钱,让你什么说的也没有。
但如果你想,必竟这样算面积的话咱买房还便宜了,少花钱了,你就太天真了,不管用什么方式算价格,100万的房子你95万也买不走。大市场卖水果的还分挑好的贵,随便给你便宜呢。开发商没那么傻。
在你签订买房合同并且履行完毕的那一刻,你的交易就已经完成了,后来的任何优惠或者买房政策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当然,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国家取消公摊面积费用的政策所规定的开始实施时间在你签订买房合同之前,你可以要求重签合同,因为按照政策实施时间,开发商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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