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报废会计分录

如题所述

1. 购入办公家具的会计分录
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2年以上的办公家具视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家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否则,视为一般办公用品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 低值易耗品的会计处理
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办公家具视为低值易耗品,直接入账不摊销:
1)购进时: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2)月末摊销时,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法: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
3. 办公家具的残值率
办公家具残值率一般按5%计算。残值率是围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用于对比固定资产的收入与支出。残值率直接影响预计净残值,是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基数之一。
4. 收到办公家具的会计分录
1)企业收到办公家具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收到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沙发(或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收到办公家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核算;若办公家具作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则通过“固定资产”或“周转材料”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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