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在派出所调解完,感觉赔偿少可以起诉吗

被人打了在派出所调解完,感觉赔偿少可以起诉吗

派出所的调解协议相当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为有效化解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人民法院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进行调解、裁决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处理。调解、裁决或者依法作出的其他处理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调解、裁决或者其他处理,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就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可对其中的民事争议一并审理,并在作出行政判决的同时,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一并作出民事判决。行政机关依法对民事纠纷进行调处后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或者作出的其他不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被人打了在派出所进行调解,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此时的派出所相当于就是行政机关,因此在派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就只是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程序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原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三,有明确的被告。第四,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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