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于今年的9月16日以书面的形式向部门科长提出来辞职的,但是10月8日我在提出来时,部门的主管却说他是10月8日才知道,所以要从10月8日这天算起,所以我想问一下:依据合同我是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而部门科长跟上级反映了但是没有上交我的辞职报告,那么这个辞职报告的时限应该从哪天算起啊???另外公司扣压我的注册证书工资是不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