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哪些部门可作为精神病的监护人

如题所述

  政府部门中只有民政部门可以作为精神人的监护人,也不排除有地地方政府设立的精神病干预机构担任监护人的可能。
  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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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31
今年还有没有精神病监护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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