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矿山企业最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及不同的管理层次和岗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各方面的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也有利于事故发生后对
(2)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岗位工人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的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整改、查事故处理等的一项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的查违法、查违章、查违纪也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检查内容,,如是否戴安全帽等。
对职工而言,应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检查,如交接班检查、点检、巡检等。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就是对企业内所有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其安全素质的一种制度。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5)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与预评价制度“三同时”是指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往往是作为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都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矿山企业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规定和企业的实际工种类型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由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8)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评比与奖惩制度
通过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
www.chinatpm.net)业绩进行全面的总结评比,奖励先进,惩处落后,充分调动职工遵章守纪,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主动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凡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停职检查、扣除部分或全部奖金、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事故者。
(2)隐瞒事故者。
(3)进入生产现场不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4)对于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
(5)各级领导对安排的安全措施和整治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或未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