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
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法制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2。(1)分封制的目的
西周分封制建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奴隶主国家的统治。周武王建立西周后,为了对征服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统治,就沿袭前代的办法,把若干土地及土地上的奴隶和平民分封给诸侯。分封制是西周的长久国策,周公旦在东征平叛后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分封,在西周中期和晚期,周王室还陆续分封了一些诸侯。西周统治者这样做,就是希望通过受封的宗亲功臣等奴隶主贵族在各地建立诸侯国,作为中央的政治和军事屏障,拱卫周王室。
(2)分封制的对象
西周分封制中受封的对象,有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其中受封的王族最多,地理位置也大多较为优越,是分封对象的主体,史载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焉”,王室贵族建立的重要国家有周公旦之子伯禽建立的鲁国,周成王之弟叔虞建立的晋国等。功臣建立的诸侯国也是维护周朝统治的重要力量,比较重要的国家有姜尚建立的齐国。先代贵族后裔建立的诸侯国不多,土地也很少,大多是起象征性的安抚作用,如尧的后代建立的蓟国,舜的后代建立的陈国,纣王之兄微子启建立的宋国等。
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分封制也是一种分级立宗制,所以除周天子外,奴隶主统治集团内部的诸侯和卿大夫还要进行层层分封,士由于拥有的采邑太小就不再分封。
(3)分封制的内容
分封制的内容主要是规定了诸侯的权利和义务。诸侯的权利主要是获得土地和人民,在封国内拥有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独立性,如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和征派赋税,并有再次分封的权利。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周王室的命令,如政治上镇守疆土和朝觐述职,军事上随从作战,经济上交纳贡赋。
(4)分封制的影响
分封制的影响要一分为二的辩证分析,其积极方面是通过分封制,强化了中央控制地方的能力,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及全国的交通网络,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奴隶制强国。消极方面是由于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随着一些诸侯国势力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室衰微,分封制受到破坏并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说明了此时的分封制已经不适应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
3。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为秦王嬴政接受李斯建议所制,以皇帝为尊,下有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按其职能,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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