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卫组织总干事应根据最接近正发生的具体事件的专业和经验的领域,从“《国际卫生条例》专家名册”中选出若干专家,组成突发事件委员会,召开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世卫组织总干事将征求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意见,最终决定某一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该定义暗示出现了如下一种局面:当前事件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意外;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很可能超出受影响国国界;并且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扩展资料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历次事件
2009年以来,WHO共宣布了六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一次是在2009年,随着H1N1猪流感大流行的爆发。
第二次是在2014年5月,当时小儿麻痹症似乎再次激增,威胁着根除工作。
第三次是2014年8月,当时西非的埃博拉疫情已逐渐失控。
第四起事件与2016年的寨卡病毒有关。
第五起事件发生于2019年,是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爆发的另一起埃博拉疫情。
第六起事件发生于2020年1月,中国境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