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商品房期房,,合同约定半年后交房,但是现在开发商逾期了7个月了,还没有交房

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吗?但是我看了看合同,合同中有一条,说是签订合同30日内必须付清房款,包括首付和余款(也就是按揭贷款,我的按揭贷款办了4个月才下来,本来以后贷款下来后过两个月就可以交房了,没有想到超过了交房时间7个月了还没有交房),否则就算是逾期付款了。买方逾期付款,买方逾期交房可以免责。。请问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如果打官司,我这个逾期付款是否成立??

  交房: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
  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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