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人担保借款,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口头协议是一个月还清,现在快到两年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我给人担保借款,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口头协议是一个月还清,现在快到两年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2015年4月份左右我给人担保借款,借条上没写什么时间还款,但是口头协议说是一个月还,一个月之后我问欠款人她说还清了,可是2016年8月份,债主找到我说是借款人还没还款呢,只是每个月在结利息,到现在他还没还钱,如果起诉会有担保人的责任吗?

你是担保人,就要负责这笔借款的偿还承担责任。说到现在每月都结算利息,就说明债务人承认这个债务,诉讼时效没有过期。你要做的事情应该是两件,一是要求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全部债务,二是做好自己承担归还借款的准备。
当然,如果你为借款人归还清了欠款之后,你可以搜集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之前所垫付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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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20
借条上有写你担保吗追问

借条上的担保人是我签的字

追答

那肯定有责任啊

那么傻给别人做什么担保啊,要是另一方拿不出来别人起诉不就要你拿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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