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主体资格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三、主体的待遇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五、适用的法律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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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2-27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它们在法律性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一些主要区别:

    合同性质: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法律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合同双方:劳动合同的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他们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而劳务合同的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没有隶属关系。

    报酬支付: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种报酬通常具有周期性,如月薪、年薪等。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提供者则是根据劳务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劳务费,这种报酬通常是一次性支付或按阶段支付。

    适用法律: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为严格的法律约束和保护。而劳务合同则适用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约束和保护相对较为宽松。

    总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虽然都是合同类型,但它们在合同性质、合同双方、报酬支付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在选择签订合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同时,也需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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