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不交公积金可以自己继续交吗

如题所述

新公司不交公积金,个人可以自己继续交。
个人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单位职员若公司未缴纳公积金,可自行承担全部缴纳;
3、无业人员或网络商家若非个体工商户,可通过挂靠单位缴纳;
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缴存比例进行。
公积金的自愿缴纳方式:
1、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的条件:个人需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自愿缴纳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当地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明、具备一定的收入来源等;
2、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的流程:首先,个人应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次,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当地规定选择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最后,定期向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公积金;
3、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一般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可能存在最低和最高缴纳比例限制,个人可在此范围内自行选择;
4、个人自愿缴纳公积金的好处:自愿缴纳公积金可以增加个人的住房储蓄,为购房、租房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即使新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依然有途径继续缴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缴、单位职员自行承担、无业人员或网络商家通过挂靠单位缴纳,且缴存金额应基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和规定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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