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病假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解决方法如下:
1. 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2. 用人单位可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病愈或伤愈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安排工作时,可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后工作调整的影响:
1、员工心理状态:员工可能会感到焦虑或不安,担心自己的职业前景和工作能力;
2、同事关系:工作调整可能会影响团队的协作和同事间的关系,需要重新建立工作关系;
3、职业发展:员工可能需要重新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寻找适合自己当前状况的工作方向;
4、薪酬福利:工作调整可能会导致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变化,员工需要了解和适应新的待遇政策;
5、法律权益:员工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工作调整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当劳动者病假归来后无法胜任原有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提前三十日的书面通知并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劳动者病愈或伤愈后若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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