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截止2023年底,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也可以并入全年综合所得,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像你每个月工资4500元,如果没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那么全年工资收入4500×12=54000元,如果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就正常工资来说,由于没有超过全年减除费用六万元,本身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将16000元年终奖,并入全年综合所得,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全年综合所得为54000+16000=70000元,减除费用六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0-60000=10000元,对应税率表,级数为1,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全年应纳税额为10000×3%-0=300元。
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全年综合,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步,计算换算后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16000元,那么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6000÷12=1333.33元。
第二步,确定适用税率。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对应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333.33元,级数为1,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第三步,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为16000×3%-0=480元。
对应上述两种方法,如果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00元;如果选择不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80元。
所以建议选择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话对个人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