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别:时间不同、角度不同

1、时间点的问题

       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当企业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不需要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就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有无条件收款的权利,只有信用风险,随时间流逝到点可以拿钱。而合同资产,因为你把商品转移给客户,获得了收款的权利,但不仅有这个信用风险,还有其他履约风险。

      比如合同中交付两种商品,一种先交付,另一种后交付,款只有全部交付后才可以拿到,交付第一种产品时就要列为合同资产,因为虽商品控制权和所有权转移,但还有履约风险,受其他条件制约,不是真正无条件收款,所以列为合同资产。


2、角度不同

合同资产是站在销售方的角度,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例如,企业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企业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企业交付另一项商品的,企业应当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预付账款是站在客户的角度,是指已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要求供应商交付约定数量、规格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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