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的传统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中国的传统节日,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家园里的一朵奇葩。中国传统节日五彩缤纷,难以尽述,它们是古人将天象运行规律、民间种植收成与民俗、原始宗教、民间艺术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约定俗成,它为增强民族凝聚力曾起到很大作用。岁时节日中的民俗活动有的为游戏,可以愉悦人的身心;有的为某种神秘复杂的程序,带有愚弄百姓的成分。它们既有很多糟粕,也有其科学合理的一面;有的顺应时代发展遗留下来,有的则远离我们而去。鄂州是历史上的吴头楚尾地区,节日风俗与吴楚地区的相差不大,但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了解传统节日,不仅仅是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服务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也是我们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的一种需要。在此,选择比较重要的传统节日习俗文化作简要介绍。

  春节:龙灯劲舞
  1. 春节
  正月初一
  自古以来,人们都非常重视这一天。是日,人们鸡鸣而起,于庭前烧响竹筒(即“爆竹”,今为燃鞭炮),以辟除山臊(传说中的一种让人生病的怪人)、恶鬼。全家老小端正穿戴,拜神祭祖、拜年,以祝贺新春的到来。门两边,挂上桃符。唐宋以后,门上变成了李世民的两位大将——秦叔宝、尉迟恭的形象,以此驱逐鬼魅瘟疫。而门神的出现,无疑是我国民间年画的滥觞。鄂州民国时期还保留有挂桃符的风俗,即职业宗教人员到每家每户的门上挂上画有符的桃木板,并收取一点金钱。这一天要敬奉椒柏酒、屠苏酒,喝桃汤水,吃麦芽糖、五辛菜,服“敷于散”。喝酒先从年纪小的喝起,因为年轻人过年意味着长了一岁,先喝酒有祝贺之意;老年人后喝意味着又失去了一岁。“五辛菜”是食用五种有辛味的菜(葱、蒜、韭等类)来使五脏之气通畅;“敷于散”则是将五种中药碾成的粉末用干净的井水吞服。鄂州拜年风俗有着次序上的规定:初一为父党,即为父辈的亲属拜年;初二为母党,即外孙拜外祖父母、舅父母的年;初三为妻党,即女婿拜岳父母的年;初四以后为姑、姨家或同辈互拜。同时有诸多禁忌,如初一至初三不得倒垃圾,否则即为“破财”。

  2.立春日
  腊月底正月初(公历2月4日前后)
  立春这天,是我国习惯上作为春季开始的节气,人们要喜气洋洋,恭恭敬敬地迎接春天的正式到来。在立春前一日,官吏要装饰楼台亭阁,官民要迎春于东郊,祭拜谷物之神。立春的早晨要鞭打耕牛(泥牛),谓之“打春”。农家要在堂屋摆香案、点蜡烛,采来松、柏、竹类四季常青之枝叶插于烛台或装米的“升子”之中,谓之“迎春接福”。立春,同时意味着过年以来吃剩下的鸡鸭鱼肉再也不能长期地放下去了。

  元宵节:提着花灯逛街去
  3.元宵节
  正月十五
  因其是一年中第一个圆月之夜,故称“元(月)宵(夜)。”正月、七月及十月的十五日,分别被称为上、中、下之三元节,人们尤为注重上元节与中元节。上元节又是古人祭祀蚕神之日,后又发展成花灯节。 唐代元宵灯会盛况空前,曾作灯树二十丈,燃灯五万盏,要取消夜间的戒严,让市民逛灯三整夜,被称为“放灯”。古人这天要以杨柳枝插于门前,煮一些豆粥,用来祭祀门户,到晚上还要占卜即将到来的蚕事与农事的吉凶,后来渐渐发展到今天的吃元宵、玩龙灯等活动。上元节是旧时妇女最欢喜的节日,只有这天,平时被幽闭深闺的女子,才能暂时摆脱礼教的束缚,露出一点人性本来的色彩。节日到来的前几天鄂州便有龙灯上街,谓之“试灯”。旧时的鄂州是看不到妇女玩龙灯的,近年,出现由妇女组成的龙灯队,可谓是移风易俗。龙灯的扎制,是民间编制、纸扎及剪纸艺术的综合体现。

  4.花朝节
  二月十二
  这天为鄂州地区的花朝节(也有的地方为二月初二、十五),即“百花生日”。古时这天,文人喜吟诗作赋,百姓有外出扑捉蝴蝶的游戏。里社要请戏班唱戏闹花朝。据说,百花这天要向花王献寿。姑娘们要选这天穿耳朵,好戴耳环,要备素酒祭祀花神。花朝节是结婚的好日子,平时结婚要看日子,而花朝这天则不用看,它一定是良辰吉日,故结婚者甚多。
  5.清明节
  二月底至三月初(公历大多在4月5日)
  古时往往与寒食节一起过,古人们对寒食的重视程度胜于清明,随着时代的变迁,一些寒食节里的风俗逐渐移入清明之中。今天的清明,家家户户包括远在他乡的亲属也要回乡团聚,并且必须全家都要到祖坟山扫墓祭祖。这一天或给旧坟培以新土,或给新坟立置墓碑(要提前请民间艺人刻制好石碑及碑文),作为对先人与逝者的一种缅怀与追思。

  端午:龙舟竞渡
  6.端午节
  五月初五
  《荆楚岁时记》中记载,五月份的头端午(初五)、大端午(十五)、末端午(二十五)有很多民俗活动,如“采艾悬门”、“斗草游戏”、“楫舟竞渡”、“争采杂药”、“系丝辟瘟”等等。初五这天,人们要采摘艾草束扎成人形,悬挂在门上,以祭祷消灾;要争先恐后地去采集百药,以去除毒气;新蚕吐丝,要用五色丝织品系在臂上或绣织成物品奉给尊长,青、红、白、黑象征东西南北四方,黄色象征中央;以五彩线制香囊,给小孩佩戴。最有影响的是楫舟竞渡。老百姓为了纪念这天投江的屈原,以竞渡的方式“搭救”屈原。比赛的双方,一方被称为“水上兵车”,一方被称作“水上骏马”。鄂州大多数地方重视过头端午,采艾叶菖蒲插于大门、喝雄黄酒、燃雄黄烟火避疫驱虫是必不可少的风俗。除楫舟竞渡外,原鄂城城关、泽林与葛(店)华(容)段(店)等地,还要举行“龙舟会”的活动,今天只有泽林保留下来在大端午划旱龙舟的习俗。此外,对于旱龙舟,更古老的说法是指民间“送瘟神”的一种活动。

  7.乞巧节
  七月初七
  相传是天上的牛郎与织女架鹊桥于天河相会的日子,是今天公认的中国“情人节”。这天晚上,家家户户的妇女要用很细的针结扎彩丝线,把瓜、果等摆在庭院中,向织女星神乞求智巧。如果有蜘蛛在瓜果上织网,妇女们便格外高兴,就认为是织女星神降临,自己的手艺也将会更加灵巧。而鄂州人则把平时积攒下来的瓜子、花生、蚕豆之类的食物炒熟拿出来吃,谓之“咬巧”。

  8.中元节
  七月十五
  为“孝义之节”,这是鄂州历史上较为隆重的一个节日。这天,人们要焚香化纸,摆酒食,祭祀祖先与辞世的亲属。另外,鄂州旧时家家户户还要“放河灯”,即用纸扎的一种平底灯,倒上一点青油,装上一截灯心草,拿到河、塘中放走,并命儿童烧些纸钱。无河塘放灯者,便放于自家水缸中,以此超度孤魂野鬼,为其燃灯照路,使其早日投胎转世。

  9.中秋节
  八月十五
  每家都要购置一些月饼茶果,晚上一家人吃月饼、品茶、赏月。以前,儿童颈上还常挂“月亮糕”,它由米粉加点糖制成,穿一根纳鞋底的红绳子,两面印上红、绿等简单的人物如“嫦娥奔月”及各种花草图案等等。中秋节农村有“摸秋”的习俗,即婚久不育之妇女,暗地托人去园中偷瓜,送到自己床上,寓意可得贵子。古时在中秋的头一天,民间还有把朱砂点在小孩额上,称为“天灸”,用来制服疾疫;又以金箔制“眼明囊”,用以装百草上的头茬,拌以露水,用来洗眼睛,能使眼睛明亮。

  10.小年
  腊月二十四
  这一天,家家户户要清除“扬尘”,搞清洁卫生,为过春节作准备。鄂州旧有祭灶神习俗,传说这天灶王爷要上天奏事,主家则祈求灶神向玉皇大帝多言好事(即鄂州民间所称“送司命菩萨上天”),以保下界的平安和百姓的“有吃、有穿、有剩”。祭祀时要用麦芽糖,据说麦芽糖又甜又黏,把它糊在灶神嘴上,一来灶王爷吃甜了就不好再告状;二来麦芽糖黏了嘴巴,想说坏话也张不开嘴了。无麦芽糖的穷苦人家只能许愿,故有谚曰:“灶王爷爷本姓张,一碗凉水三炷香,今年日子过得苦,来年再请你吃糖。”由此道出了穷苦人家的一种哀伤与无奈。

  除夕:写春联贴春联
  11.除夕
  腊月三十
  这一天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岁暮),家家要换旧符、贴春联,王安石《元日》诗“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即为此写照。各家要备办美味佳肴,一家人要在一起开怀畅饮,围坐“守岁”,迎接新年的到来。长辈们要给小孩“压岁钱”。室内灯火通宵不熄,室外每家要悬挂叫做“满天红”的门灯。旧时,还要留一点“守岁饭”,到新年的第十二天,再把它撒到大路上,谓之“吐故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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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26
就是请客吃饭要每人派一包烟
第2个回答  2010-02-25
鄂州曾有的“三偷”民俗,就非常有意思。遗憾的是,有些旧民俗基本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现在,再来说说,让大家品品其中韵味。
“偷船”
端阳竞渡,“偷船”却是鄂州有别于其他地方过端午节的一种习俗。每年端午节的前几天,渔民们大都要满载鱼虾赶回来,与家人共度佳节。这样,一些渔船有的停靠在湖边,有的则集中在向阳的空旷之地进行涂油暴晒。尤其是那种“柳叶船”(窄长、轻快,平时多用于搅湖草),此时,早就被邻近缺船的竞渡选手们瞅准了。
竞赛的头天晚上,他们悄悄地将船抬走,这时的船主人,即使是听见狗叫或者其他的动静,也不予理睬听之任之。直到次日(初五)选手们操桡奋桨,龙舟竞赛结束,偷船者才将船抬着送还给主人,并送上一罐桐油和其他礼物,然后燃放喜鞭奉上吉言致谢:“借您家的宝舟,我大显身手”、“借您家的宝船,一往无前”。船主人也客气地回答:“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要不是龙舟盛会,你也瞧不起我这一叶小舟”。如果偷船者在竞赛中夺得头标,主人则主动出迎相互祝贺:“恭喜恭喜,独占鳌头”、“托福托福,龙舟保护”,并将一段夺标的红布搭在船头上。
这样,一种平常极易引起纠纷的偷船行为,却在民间习俗的氛围中宽容、友好而又充满喜气的了结。
“偷梁”
修建新房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主家当然早就备齐了所需的木料,但对横跨堂屋上方的一根横梁(约四米长,小碗口粗)却十分苛求,并有讲究的。
一是横梁的树不能用枫树、杉树,因为“风、沙”二字的谐音于做屋不利;二是要选用椿树,俗话说:“有钱难买四季春椿。”这当然有“四季如春”、“椿萱并茂”之含意。其实椿树坚细、不翘裂、耐潮腐,是做梁的最佳材料;三是这棵横梁的树要偷。
偷梁就是主家在别人种的树丛中,事先依照所需的长度悄悄选好,一般以直材为佳,也有的地方以稍弧形为好(附会龙形),于“圆山头”(新房左右两方的高墙)之前,偷偷地砍回,并在树桩旁燃放鞭炮,附上“红包”以示酬谢。这种偷砍行为,不仅主人发觉不会追查叫骂,就连行人碰上“红包”也绝不弯腰。树被砍回后,由掌墨师傅刨光或“套红”(涂色)或裹以红布、红纸,上面写着“紫气东来”或“大厦落成”四个大字,任何人不得摸碰,以备吉时上梁之用。
这种偷梁行为一直沿袭至今。民间有三种说法:一是偷来的发旺些;二是把人家的福星、财气偷来了,人家不同意,只好行蛮。三是上辈人传下来的规矩。
“偷瓜”
偷瓜,又叫摸秋。中秋夜,几个年轻的俏媳妇相邀在一起,兴冲冲地来到瓜园菜地,满地摸索,她们相互嬉闹,有的摸着扁豆,有的摸着葫芦,有的甚至摸一手刺,但最后必须摸着一个大南瓜。然后,在南瓜上画上小孩的五官,连夜送到婚后不孕的女友床上,使之相伴而眠。
次日,女友将南瓜煮熟食用,预示来年必怀孕得子。有的地方还敲锣打鼓地将南瓜取盖掏空灌水,使瓜翻水溅在女友的身上,预示来年必有婴儿尿床。对于这种偷瓜送瓜活动,即使年轻的媳妇们嬉闹到深夜归家,公婆丈夫也不嗔怪,就连瓜棚主人也乐于相助。
离开了特定的民俗环境,“三偷”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三偷”也有各自的规矩,如“偷船”是“有借有还,桐油礼物相酬”;“偷梁”是“依树付钱,酒肉相谢”,只有好心的媳妇们,为了女友才“偷瓜送子”的。正是这些合乎情理的偷借方式,和人们和睦友好、相互祝愿的美好心灵,使人们将这些民俗活动不断地维系和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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