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居住证需要社区开居住证明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居住证明就是证明当事人在当地拥有稳定的住所,并且居住证明还是办理居住证的重要材料,没有居住证明是办理不了居住证的。一、居住证明需要去哪办办理居住证有两种情况,居住证明分为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异地居住证明。1、实际居住地证明需要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2、异地居住证明需要办理暂住证(居住登记卡卡)或居住证。居住证明需要的材料: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的复印件。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之一就可以。二、居住证明的作用1、一年有效期居住如果你是外来人口,需要在某个城市生存,就需要有居住证明才行。只要你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明,就可以在当地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如果你们夫妻两人有生育的计划,只要你们手上有居住证明,就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三年有效期居住证如果你手上有一个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能够享受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服务以外,还能够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三、居住证的办理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办理居住证有两种情况,居住证明分为实际居住地证明和异地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需要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产权证 明文件、 购房合同 或者 房屋出租 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 营业执照 、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 劳动关系 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 监护人 、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