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月底才发,算不算拖欠工资?

入职时,约定15号前发工资,但是入职后,一般都是月底最后一周周一才发,甚至到第三个月月初才发。
公司称不拖欠工资,符合劳动法。
请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月底才发,算不算拖欠工资?
谢谢!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月底才发,算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单位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不属于押半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工资发放方式,只要每月都按时足额发放上月工资,就不存在押工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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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9
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到月底发,理论上算拖欠工资,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市场行情不好,公司也算尽力了,员工也要体谅公司,毕竟工资也发了,只不过迟了几天,就不必斤斤计较了。
第2个回答  2021-07-18
如果是约定了每月15日发上月工资,如果拖到月底才发,那肯定就是拖欠工资了,必须要按约定的吧。正常情况下一般是,月初就应该发上月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18
工资一般都在月初或者月末发,每个单位有自己发工资的,固定的时间。如果约定的是15号发上月的工资那么工资一般都在月初或者月末发,每个单位有自己发工资的,固定的时间,如果约定的是15号发上月的工资,那么到一月底才发的话,也是拖欠,但是偶尔一次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
第4个回答  2021-07-19
如果走到拖欠工资要走被迫解除的那种,一般情况下是要拖到下个发工资的时间才算的,比如3月工资应该是4月15日发,但是等到5月15日还没发,那就可以走因为拖欠工资的被迫解除了,你这个确实是还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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