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待签收是对该票据的债务到期偿付的担保责任的确认。对于承兑汇票,汇票的债务人是承兑人、银行或承兑企业,但实际上,汇票出票时,存在封闭的
法律关系(出票人与承兑人的关系),汇票是开票人向承兑人
提示承兑(当然,也可以是收款人提示承兑)汇票只有在承兑人同意承兑后才能承兑。接受者对接受的同意通常是有条件的。对于
银票,出票人是银行的客户,并且已经被批准。对于
商业票据,出票人是企业集团等的子公司。从逻辑上讲,承兑人输出信用并承兑汇票,但最终汇票付款需要与出票人结算。承兑人对出票人信用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出票人找人担保,出票人无钱支付到期汇票的,由保证人一并承担。我们称这种
保函为“开票保函”(此类保函还包括承兑保函、背书保函、贴现保函等)。
1. 提示承兑申请
电子票据→承兑业务→提示受理申请→查询→按交易查询→查询→选择对应票据→查看人脸信息→票据状态为“提示签收”等。
2. 提示取票申请
电子账单→票据收款提示→票据收款申请提示→查询→笔查询→查询→选择对应票据→查看票据信息→票据状态为“提示签收票据”等。
拓展资料:
承兑付款
(1)
商业汇票付款人收到出票人或者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者持票人出具票据
回执,注明提示承兑日期并签字。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汇票。
(2)付款人拒绝接受的,必须出具拒绝接受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时,应当在汇票正面注明“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名、盖章。
(4)受票人承兑商业汇票时,不得附加条件; 不然,视为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