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起,全国将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驾照,同时小型汽车驾驶证可以异地分科目考试,而且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这次的驾考改革积极推进了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同步互认,推行了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变更考试地需要的手续和注意的事项
1、此项业务只适用于办理初次、增加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的,由本人向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3、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4、2019年5月31日前,已通过的部分科目考试的,也适用该措施。
5、对申请人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的,可已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业务受理后,申请人应当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理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由转入地车管所制证归档。
注: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该先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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