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民宿一事最新规定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从10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短租住房的经营需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同意。
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北京民宿一事:按照《通知》要求,城市民宿必须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如果小区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则需要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同时,《通知》还要求城市民宿经营者在住宿者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者身份证件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不得向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 对于最新的有关民宿的要求,相关部门出台了对应条例。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解决了乡村民宿经营合法性问题,并弥补了审批监管短板,让曾经因无规可依、证照难办而游走于灰色地带的乡村民宿可以拿到合法“身份证”。因此民宿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众的追捧。
因其产业的火热,其实对于开展民宿这一产业也是很有发展前列的。所以对于入住民宿的规定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征求意见稿》依据《物权法》《民法典》进行了细化规定,这是对业主权益的基本保障,凸显了“业主自治”精神。 同时,对于城市民宿必须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张晓军表示,社区环境是城市民宿正常经营、持续发展的基础。所谓的营商环境,既包括制度环境,对于民宿而言,更指社区环境。城市民宿的经营对象,绝对不仅仅是拥有使用权的物业(居室),也包括物业所处的社区环境、设施和管理。社区民宿在经营的同时,也在消耗着民宿所处的社区环境、设施和服务。因此,民宿能否经营,不仅是居室使用权人的权利,也是民宿所处社区其他业主的权利。城市民宿经营,必然要对其他社区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也应该取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相信你已经对民宿一事有所所了解。(以上仅为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