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安居房8月需要什么条件呢?

如题所述

深圳市已经不再建安居房了,已经在建中的现在轮候库的名额也完全消化完了,没有必要再申请了。
2023年,7月3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统称四个政府规章),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政府规章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四个政府规章分别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对于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及其相关规定执行,面向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配售。
深圳梦将为你划下重点:
本房地产新政所称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
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出租的住房。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以小户型为主、限定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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