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1.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共中央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提出的重大方针,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人民利益。
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决定强调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加强对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等。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
3.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决定提出要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完善法定程序,加强监督和约束,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
4.推动公正廉洁司法
决定要加强反腐败斗争,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公正廉洁司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保障人权法治化
决定指出要依法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人权保障设施建设,推进人权研究和普及教育。
6.加强社会法治建设
决定要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稳定、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7.推进国际法治
决定提出要积极参与国际法制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进程。
总结: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加强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权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和要求。这一决定的通过,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指导,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