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762亿,未付金额高达380亿,受害者遍布31个省市.时隔4年,“e租宝案”的受害投资人终于可以拿回一部分血汗钱了。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1月8日,北京一中院发布《关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的资金清退公告》。
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从1月16日开始,根据“e租宝”案件的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对收缴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收工作。
首次清退对象不包括这四类人
公告显示,本次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在“e租宝”、“芝麻金融”网络平台上参与集资并已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公告》、《“e租宝”案北京市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对在“e租宝”、“芝麻金融”等网络平台集资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进行了核实登记。
2019年8月2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北京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本次信息核查登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e租宝”和“芝麻金融”两个平台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充值和提现金额,并采集其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为下一阶段的案件还款奠定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信息核查登记的钰诚员工、理财师和未参与信息核查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暂不在本次基金清退范围内。涉及集资相关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从业人员、理财师)不纳入基金退保范围。
清退比例、清退方式
公告称,本次基金清退将根据受损金额和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个集资参与人的具体还款金额由受损金额乘以还款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是指集资参与人本金受损的金额,具体为充值金额与提现金额的差额。
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由中国工商银行协助。如果集资人在信息核实中注册了接收退股资金的银行账户,退股资金将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对于在信息核查时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通过开立电子存款证明进行资金清算。开立银行电子存单的集资参与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境内任一网点领取退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