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考研优惠政策包括优先征集学费优待政策、升学优惠政策、复学和选拔培养政策。
一、优先征集学费优待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大学生参加体检开辟绿色通道。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二、升学优惠政策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约8000人,并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三、复学和选拔培养政策
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优先选取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