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四部门是哪四个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18年2月2日,《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政法战线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

扩展资料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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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9

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四部门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第一条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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