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举报店铺用停车位。
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城管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城管部门投诉。
对违规占用停车位私设地桩、地锁、泊位石用停车位球等障碍物的商户,责令其限期清理拆除。对自行清除有困难的商户,由联合执法队伍协助清除;无法通知当事人的,由执法部门暂时清理保存;不接受劝说,依然违规占用停车位的商铺,分局指挥中心组织特种车辆配合清理。
确认对方确实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文和出处。图片、视频取证。找法律法规指定的管理部门实名书面,备证据发投诉挂号信。在投诉中明确要求对违法情况进行处理并书面回复你。对方不出示书面回复,或对处理结果不满,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约,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