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修订)单选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团结协作尊重家长。
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单选+材料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知识——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能力——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