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工资计入工资总额吗

如题所述

返聘人员的工资 ,在会计核算中可作为职工薪酬核算。但在税收管理中,对于税前可扣除工资处理更注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如返聘人员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则会被认为向企业提供的是劳务,其支出不能列入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中。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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