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重复交了社保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

1、如果您目前以职工和居民身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国家、省有关有序清理并规避重复参保规定,在办理职工医保参保后,应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为了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请务必于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在省外参加职工医保的还需提供当地参保证明)到就近镇街医保经办窗口申请暂停本市居民医保。

  2、如果您目前重复参加了两个地市的居民医保,您可自愿选择一个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为了确保您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如果您确定暂停本市居民医保的,务必于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在省外参加居民医保的还需提供当地参保证明)到就近镇街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确定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请务必于11月20日前联系重复参保的地市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暂停居民医保手续(如异地已核定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单据但未扣费的需做撤销处理)。如果您在异地已成功缴纳了2022年居民医保,则2021年12月中山将无法扣缴您2022年居民医保。

  3、如果您目前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并及时终止另一个重复的职工医保关系,您可联系终止参保关系所属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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